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本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是一份确立"Doverka Fintekh"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Doverka Fintekh 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者)义务的文件,规定其对用户在 "DoverkaSEND" 服务上注册、验证、身份认证时所提供的任何数据承担保密不予披露并保障保密性保护制度的义务。该服务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位于 doverkasend.com 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以及 Telegram Mini App 提供;其他访问渠道(包括由公司不时更新的渠道)可能在服务界面和/或账户设置中予以标明。
公司是一家支付服务提供商,在服务的功能范围内向用户提供支付服务。
第 1 章 术语与定义
1. 本政策使用以下概念和术语:
1.1. 公司 — "Doverka Fintekh" 有限责任公司,白俄罗斯共和国,220004,明斯克市,胜利者大街 7A 号,31 室,负责实施个人数据的处理与保护;
1.2. "DoverkaSEND" 服务(服务)— 保障公司提供支付服务、钱包充值、货币兑换、发起支付、购买 eSIM 以及验证用户身份的软件与硬件手段的总和,可通过网站、移动应用程序、Telegram 机器人和 Telegram Mini App 访问;
1.3. 验证 — 为核查并确认有关用户信息真实性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确立其身份、识别、身份认证、核验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和(或)将用户面部图像与文件中的照片进行比对,该措施借助 KYC 服务实施,目的是遵守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AML/CFT)的立法要求,以及确定用户可用的限额和服务功能;
1.4. KYC 服务 — 在合同基础上受聘实施对用户进行远程识别与验证程序的第三方,包括核验身份证件的真实性以及将用户面部图像与文件中的照片进行比对,并向运营者传输此类核验的已确认结果;
1.5. 个人数据 — 与已识别(可识别)自然人或可被识别(可确定)的自然人相关的任何信息;
1.6. 个人数据主体或主体 — 非公司雇员的自然人,公司所处理的个人数据与其相关;
1.7. 个人数据处理 — 对个人数据实施的任何行为或行为的总和,包括个人数据的收集、整理、存储、修改、使用、去标识化、封存、传播、提供、删除;
1.8. 授权 — 潜在用户按照 "DoverkaSEND" 服务界面所请求的范围提供账户凭据的程序,包括通过一次性验证码(OTP)确认电话号码、输入或创建六位 PIN 码,以及在已激活附加双因素认证(2FA)的情况下,通过认证器应用程序(Google Authenticator、Authy 等)的验证码或硬件安全密钥进行确认;
1.9. 用户资料 — "DoverkaSEND" 服务的组成部分,包含用户自行提供的关于自身的数据的总和,以及在验证过程中已确认的数据;
1.10. 用户 — 已按照运营者规定的方式在服务中完成注册程序(正在完成注册程序)和(或)使用服务功能(包括在未完成注册的情况下,即在对未授权人员开放的范围内使用)、以自己名义并为自身利益行事的自然人;
1.11. 钱包 — 账户的一项信息服务,反映公司以相应货币对用户所负债务的金额。钱包不是银行账户。对每一种受支持的货币(RUB、THB、USD、EUR 等)分别进行债务核算。
第 2 章 一般规定
2. 本政策适用于用户在服务上注册、验证、身份认证时以及在接受支付服务时所提供的一切信息。
3. 用户在承诺公开要约时,即确认已完整了解本政策的内容并无争议地同意其各项规定,包括与按照本政策所确定的方式和目的处理信息相关的规定。
4. 如用户不同意本政策的条款,用户应停止使用服务。
5. 用户使用服务即表示同意本隐私政策以及 Doverka Fintekh 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6. 本政策的目的是确定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可能向用户请求的信息,并保障对用户信息(包括其个人数据)的保密性给予适当的保护制度,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披露。
7. 用户的保密信息包括个人数据、个人信息以及其他数据,其中包括在使用过程中自动传输的数据。
8. 运营者有权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以去标识化(汇总)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所获得的信息,用于开展统计及其他研究,以及与服务维护(技术支持)相关的活动。为进行市场营销研究和发送广告材料而向第三方传输个人数据,仅在获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向第三方授予信息访问权,是基于本政策和白俄罗斯共和国立法,以及为保障公司或第三方的权利与合法利益之目的。
9. 权利人依照白俄罗斯共和国宪法的要求、白俄罗斯共和国 2021 年 5 月 7 日第 99-З 号《个人数据保护法》(以下简称第 99-З 号法律)的要求以及白俄罗斯共和国其他立法法令的要求,对个人及其他数据、个人信息实施适当的保护。
10. 用户有义务保障并保密秘密参数,包括 PIN 码、密码、双因素认证秘钥,以及访问和执行操作所必需的其他信息。用户承诺,一旦发现有任何怀疑其账户被未经授权使用的情况,立即通知服务运营者。用户遵守上述建议将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所提供信息的安全。
11. 用户在个人数据领域的一般权利载于 Doverka Fintekh 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12. 运营者的受托处理方为在合同基础上受聘实施对用户进行远程识别与验证程序的 KYC 运营者及其他 KYC 运营者。
第 3 章 个人数据处理目的
13. 在本隐私政策范围内允许处理的个人数据,由用户通过在服务上注册予以提供。
14. 服务组织收集、使用和处理用户在实施注册行为和使用服务功能时所传输的信息,其目的如下:
14.1. 对用户进行验证、身份认证和识别;
14.2. 在用户资料中显示个人数据;
14.3. 为用户提供使用服务功能的可能性,包括钱包充值、获得国际支付服务、钱包之间的货币兑换、发起支付、购买 eSIM、参与推荐计划;
14.4. 与用户互动(与用户联系,包括以与使用服务相关的通知、请求和信息的形式),包括短信通知、推送通知、Telegram 消息和电子邮件;
14.5. 核查用户的可信度(包括用户所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或)与立法的相符性)— 在作出实施此类核查的必要性决定时;
14.6. 保障服务运行的技术可能性;
14.7. 存放(修改)用户资料的数据;
14.8. 保护用户资料免遭第三方未经授权的访问,包括存储 PIN 码的哈希值和双因素认证参数;
14.9. 开展统计、市场营销及其他研究;
14.10. 发送信息性、广告性通知;
14.11. 出于源自立法要求的目的;
14.12. 保障遵守立法及公司的内部法令;
14.13. 保障推荐计划的运行和奖励的计提;
14.14. 处理用户向支持服务提交的请求。
15. 个人数据处理与其所声明的处理目的相称,并在此类处理的所有阶段保障所有相关方利益的公平平衡。
16. 个人数据处理限于实现本政策、Doverka Fintekh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内部法令事先声明的具体目的。不允许进行与最初声明的处理目的不相符的个人数据处理。
17. 如需变更最初声明的个人数据处理目的,在不存在第 99-З 号法律及其他立法法令所规定的此类处理其他依据的情况下,Doverka Fintekh 有限责任公司有义务就按照变更后的个人数据处理目的处理个人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取得该主体的同意。
第 4 章 处理数据清单
用户 — 类别、构成、目的
个人数据主体类别:用户。注册和授权时提供的数据(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如有)、Telegram 账户数据(通过 Telegram Mini App 或 Telegram 机器人注册时))— 用于创建个人中心(账户、用户资料)之目的。
护照数据或其他身份证件的数据 — 用于对用户进行基础验证之目的;履行白俄罗斯共和国立法要求之目的。
"面部图像(自拍)" — 用于完成用户验证(第 2 级及以上)之目的。
款项收款人数据;支付服务的金额、货币、用途;操作历史及已保存的收款人 — 用于提供支付服务(履行民事法律合同)之目的。
有关已提供支付服务的数据 — 用于按照本政策第 14 条的其他目的。
有关已购买 eSIM 的数据(ICCID、电话号码、资费方案参数)— 用于履行提供 eSIM 服务的代理合同之目的。
有关推荐关系的数据(邀请用户的标识符、所获得支付服务的数量、所计提奖励的金额)— 用于保障推荐计划运行之目的。
用户提供的其他数据(居住国、首选货币、授权码、PIN 码哈希值、2FA 参数)— 用于按照民事法律合同提供服务并保障账户安全之目的。
18. 个人数据处理在个人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第 99-З 号法律及白俄罗斯共和国其他立法法令所规定的情形除外。
19. 运营者自按照民事法律合同提供最后一次服务之时起,将用户的个人数据存储 5(五)年。
20. 在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而处理个人数据的情况下,个人数据的处理目的由第 99-З 号法律及白俄罗斯共和国其他立法法令确定。
21. 个人数据主体的同意是其意志的自由、明确、知情的表达,主体借此许可对其个人数据进行处理。
22. 除立法另有规定外,个人数据主体的同意可以下列形式取得:书面形式;电子文件形式;其他电子形式,包括个人数据主体在 "DoverkaSEND" 服务上、于授权时作出相应标记的形式,以及其他能够确立取得个人数据主体同意这一事实的形式。
23. 如白俄罗斯共和国立法未确定公司所处理个人数据的保留期限,则该期限由公司根据本政策规定的个人数据处理目的自行确定。
24. 公司所处理个人数据的保留期限为:自 "DoverkaSEND" 服务用户删除个人中心(账户、用户资料)之时起和(或)自与公司的用户协议(公开要约)解除(终止效力)之时起 5(五)年,符合白俄罗斯共和国立法(包括关于 AML/CFT 的立法)的要求,白俄罗斯共和国立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不具备删除个人数据技术可能性的情况下,公司采取措施防止对个人数据进行进一步处理,包括对其进行封存。
第 5 章 用户的注册与验证
25. "DoverkaSEND" 服务规定三个验证级别:
25.1. 初始级别(第 1 级)— 注册后自动分配,除电话号码外无需提供个人数据;
25.2. 基础验证(第 2 级)— 采用 KYC 服务对身份证件进行远程核验,包括"活体存在"确认程序(活体检测 / 将用户面部图像与文件中的照片进行比对);
25.3. 扩展验证(第 3 级)— 另外包括应公司请求提供以下一份或多份文件:a)证明居住地址的文件(水电费账单、银行对账单或不早于提供之日前 3 个月出具的其他文件);b)证明款项来源的文件(收入证明、纳税申报表或其他证明款项来源合法性的文件)。所请求文件的具体清单由运营者结合适用立法及 AML/CFT 领域内部政策的要求逐案确定。
26. 用户完成第 2 级或第 3 级验证完全出于自愿。拒绝完成验证不妨碍在第 1 级可用的范围内使用服务,但会限制或完全排除进行金融操作的可能性。
27. 验证程序由用户通过 "DoverkaSEND" 服务个人中心的功能自行发起。
28. 用户与 KYC 服务的互动在运营者不参与未处理个人数据和文件图像的输入、传输或临时存储过程的情况下进行。
29. 在完成验证过程中,用户:29.1. 提供个人数据(姓、名、父称(如有)、出生日期);29.2. 填写身份证件的详细信息(系列号、号码、签发日期、签发文件的机关、部门代码);29.3. 上传身份证件的图像或扫描件;29.4. 在完成基础验证(第 2 级)及以上验证的情况下 — 通过"活体存在"确认程序(提供面部图像以与文件中的照片进行比对)。
30. KYC 服务实施:30.1. 核验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30.2. 核查图像是否存在伪造、编辑或篡改的迹象;30.3. 比对用户所输入的数据;30.4.(针对第 2 级及以上)将用户面部图像与文件中的照片进行比对。
31. 核验完成后,KYC 服务向运营者传输验证结果及已确认的个人数据集,包括:31.1. 姓、名、父称(如有);31.2. 出生日期;31.3. 身份证件(或其他文件)的系列号和号码;31.4. 签发日期和签发文件的机关;31.5. 部门代码。
32. 运营者不接收、不处理:32.1. 身份证件的原始图像;32.2. 在"活体存在"确认程序框架内所拍摄的用户面部图像;32.3. 不属于本章第 31 条所列已确认数据清单的其他信息;32.4. 用户为登录服务移动应用程序而使用的、由用户设备上的身份认证技术(Face ID、Touch ID 或类似技术)所处理的数据 — 此类数据仅由用户设备的操作系统手段处理,不向运营者传输。
第 6 章 各方义务
33. 用户有义务:33.1. 提供含有个人数据且为使用服务所必需的信息;33.2. 在所提供的个人数据信息发生变更时更新、补充该信息。
34. 运营者有义务:
34.1. 向个人数据主体说明其与个人数据处理相关的权利;
34.2. 取得个人数据主体的同意,第 99-З 号法律及其他立法法令所规定的情形除外;
34.3. 仅将所获得的信息用于本隐私政策第 14 条所指明的目的;
34.4. 保障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用户事先书面许可不予披露,以及不对所传输的用户个人数据进行出售、交换、公布或以其他任何可能方式披露。除本政策(包括第 8 条)和 Doverka Fintekh 有限责任公司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第 7 章第 19–21 条)、白俄罗斯共和国立法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及为履行与用户的合同(提供服务)所必需(包括借助支付合作伙伴和承包商执行支付操作)的情形外,公司不向第三方披露个人数据;
34.5. 在个人数据处理过程中保障个人数据的保护;
34.6. 对不完整、过时或不准确的个人数据进行修改,但立法法令规定了个人数据修改的其他程序,或个人数据处理目的不预设对此类数据进行后续修改的情形除外;
34.7. 在不存在第 99-З 号法律及其他立法法令所规定的个人数据处理依据的情况下,停止个人数据处理并对其进行删除或封存(保障停止个人数据处理并由受托处理方对其进行删除或封存);
34.8. 在获知个人数据保护系统遭到破坏后立即、但不迟于三个工作日内向个人数据主体权利保护授权机关通报该等破坏情况,个人数据主体权利保护授权机关所规定的情形除外;
34.9. 应个人数据主体权利保护授权机关的要求,对个人数据主体不真实或以非法方式获得的个人数据进行修改、封存或删除,但立法法令规定了个人数据修改、封存或删除的其他程序的除外;
34.10. 履行第 99-З 号法律及其他立法法令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 7 章 个人数据保护的组织
35. 个人数据保护是指旨在实现以下目标的一系列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35.1. 保障信息免遭非法访问、销毁、修改、封存、复制、提供、传播,以及免遭针对此类信息的其他非法行为;35.2. 遵守限制访问信息的保密性;35.3. 实现信息访问权。
36. 为保护个人数据,公司采取法律所规定的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36.1. 限制并规范其职能职责需要访问含有个人数据信息的雇员及其他人员的范围(包括通过使用电子信息资源的访问密码);
36.2. 保障含有个人数据的文件在限制访问条件下存储的条件;
36.3. 在立法未确立相应数据存储要求的情况下,组织销毁含有个人数据信息的程序;
36.4. 监督对个人数据保护要求(包括本政策所确立的要求)的遵守情况(通过开展内部检查、设立专门监控手段等);
36.5. 对未经授权访问或披露个人数据的情形进行调查,追究有过错雇员的责任并采取其他措施;
36.6. 采用以电子形式保护信息的软件和技术手段,包括对个人数据在存储时(AES-256)和传输时(TLS 1.2+)进行加密、在显示时对电话号码及其他标识符进行掩码处理、仅以哈希形式存储 PIN 码和密码;
36.7. 保障对因未经授权访问而被修改或销毁的个人数据进行恢复的可能性;
36.8. 白俄罗斯共和国立法所规定的其他措施。
37. 公司指定一名负责对个人数据处理实施内部监督的人员;如未指定此类人员,则负责对个人数据处理实施内部监督的人员为公司负责人(董事)。
38. 公司向直接实施个人数据处理的雇员及其他人员介绍个人数据立法的规定,包括个人数据保护要求、本政策,并按照立法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雇员及其他人员进行培训。
39. 公司采取现行白俄罗斯共和国立法所规定的、旨在保障公司履行其在个人数据领域义务的其他措施。
第 8 章 最终规定
40. 违反本政策以及白俄罗斯共和国个人数据领域立法的公司雇员及其他有过错人员,可依照《劳动法典》规定的程序被追究纪律责任和物质责任,也可依照白俄罗斯共和国立法规定的程序被追究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41. 本政策所确立的个人数据处理规范,旨在保障个人数据主体在个人数据处理过程中的权利与自由、保持个人数据的保密性及其保护。
42. 本政策是制定内部法令(包括法律法令)的基础,用以规范公司在用户使用 "DoverkaSEND" 服务时对个人数据主体个人数据的处理与保护事宜。
43. 本政策、公司其他内部法令中未反映的所有事项,均适用白俄罗斯共和国立法。